工信部等 5 部门:7 月 1 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6b 阶段,禁售不合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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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9 日消息,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 5 部门日前发布了《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下称《公告》)。

《公告》称,为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相关要求,落实助企纾困、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现就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 6b 阶段和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6b 阶段(以下合并简称国六排放标准 6b 阶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6b 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6b 阶段的汽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 2023 年 7 月 1 日 0 时前完成上传;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

二、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 RDE 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 b 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符合要求。相关认证机构应依据国六排放标准 6b 阶段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介绍,轻型车国六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具有六个突破:

  • 一是采用全球轻型车统一测试程序,全面加严了测试要求,有效减少了实验室认证排放与实际使用排放的差距,并且为油耗和排放的协调管控奠定基础;

  • 二是引入了实际行驶排放测试(RDE),改善了车辆在实际使用状态下的排放控制水平,利于监管,能够有效防止实际排放超标的作弊行为;

  • 三是采用燃料中立原则,对柴油车的氮氧化物和汽油车的颗粒物不再设立较松限值

  • 四是全面强化对 VOCs 的排放控制,引入 48 小时蒸发排放试验以及加油过程 VOCs 排放试验,将蒸发排放控制水平提高到 90% 以上

  • 五是完善车辆诊断系统要求,增加永久故障代码存储要求以及防篡改措施,有效防止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超标排放;

  • 六是简化主管部门进行环保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监督检查的规则和判定方法,使操作更具有可实施性。

为保证汽车行业有足够的准备周期来进行相关车型和动力系统变更升级以及车型开放和生产准备,轻型车国六标准采用分步实施的方式,设置国六 a 和国六 b 两个排放限值方案,分别于 2020 年和 2023 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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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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