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制定《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下称《新旧衔接规定》),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一致认为,把握工会会计制度的内涵,理清新旧会计科目的名称和内容变化,分清哪些科目可以直接入新账,哪些科目需要进行调整等,对做好工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具有重要意义。
明确方向 把握重点
湖南省总工会财务资产部部长龚海波表示,学习、领会这次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出发点是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关键。各级工会只有明确改革的出发点,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找出制度改革的重要关注点、新制度对工会财务未来的发展方向引导,才能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有序地推进、衔接,既解决当前问题,也谋划好工会财务长远发展。
“继续保持工会财务制度的独立性是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特点。”龚海波坦言,适应工会经费预算改革、有效反映工会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经费保障机制,是会计制度改革的核心要求。与政府会计制度和国家相关管理要求相衔接,是工会财务的现实需求。根据工会组织特点,提高工会财务“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业务的信息披露质量,是工会财务人员不断追求的工作目标。
做好各项清查、清理工作是新旧制度衔接的重要环节。
“资产清查、账务清查、制度清理、内控措施清理,一个都不能少,把新旧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提升工会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机遇。”龚海波表示,资产清查、财务清查是提高工会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也是新旧制度衔接的基本要求。制度清理是新制度有序运行的有力保障。内控清理是防范新制度下新的管理风险的必要手段。
对此,天津东丽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会总账会计葛建敏表示,就具体工作而言,关键是做好新旧制度的科目余额、财务报表及资产入账等工作。
衔接规定内容详实、细致
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调研员胡兴华告诉记者,该规定的主体顺序是按照财务处理工作的时间先后设置的。同时,将基建并账问题作为新旧衔接工作的重点事项单独规定,便于实务工作者理解和操作。
“与旧制度相比,新制度在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以及会计报表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化和调整。”胡兴华说,这些变化和调整对新旧衔接影响较大的科目集中在资产和净资产,负债相对较小。特别是资产部类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在建工程和负债里面的代管经费的核算内容以及净资产中的科目衔接,都有较大变化。
“比如,固定资产科目的衔接可以说是本次制度衔接的重点和难点。”胡兴华强调,一是要根据资产清查的结果将价值为1000元之下的不需要进行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转入库存物品,之后再根据存货是否被领用进一步处理;二是将原来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无形资产从本科目中调整到“无形资产”科目中;三是将原来在本科目当中核算,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的大型装修项目资产从本科目调整到“长期待摊费用”;四是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进行清查,根据资产的使用情况和制度提供的折旧年限附表对资产折旧进行会计估计,计算累计折旧,进而估算固定资产的净值;五是根据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分权授权情况,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将固定资产的卡片录入、折旧年限录入、折旧计提、资产核算、折旧核算等工作在财务、资产管理、后勤管理等相关部门之间进行权限划分,为后续日常管理的顺畅进行提供基础保障。
再如,无形资产科目为新增科目。进行制度衔接时有两个来源,一是原来在固定资产科目中核算的无形资产剥离出来的,二是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单价为1000元以上且在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后者对应《新旧衔接规定》中“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的事项。
对此,葛建敏认为,“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这是制度衔接最容易遗漏、出错的部分。她建议,工会会计对于未入账核算的无形资产等,一定要提前梳理。清查方案中不能遗漏无形资产;采用追溯调整法,将还在使用中的符合核算条件的无形资产统一纳入核算;完善无形资产管理的内控程序,与固定资产的管理类似,在后续工作中需要根据这部分资产的情况进行逐项管理。
“折旧与摊销的引入是本次制度调整的一大亮点,充分体现工会会计制度与政府会计制度等其他制度、准则体系的接轨,也是工会系统引入‘成本绩效’的直接体现。”胡兴华说。
对核算系统提出更高要求
“扎实做好各级工会财务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会财务信息化支持能力,是新旧制度衔接质量的根本保证。”龚海波认为,要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新旧制度衔接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把这次新旧制度的改革过渡当成提高工会财务预算、核算、决算、项目管理、绩效评价和资产管理等信息化应用水平的重要机遇。
新制度从多个维度对工会经费支出进行辅助核算,要求对于新制度中规定的各支出类会计科目,除“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外,分别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这些内容都对工会会计制度的核算系统提出更高要求。
龚海波建议,一是加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工会财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制订新制度培训实施方案,及时沟通、做好分工、稳步推进;增加各级工会的培训计划,保证培训经费预算安排。
二是加大对基层工会财务人员资产清查工作的帮助、指导。上级工会要加大力度,对所属基层工会财务人员开展工会资产清查的指导,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加强督办,确保资产清查能按规定要求到位。
三是加快做好工会财务会计信息核算管理系统的更新。省级工会要做好顶层设计,包括工会会计核算体系设计、辅助核算维度系统设计、会计明细科目设置或授权设置等。加快开发、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更新、调试,实现数据准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