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讯,6 月 10 日下午消息,近日网传百度要求多家医疗平台签署排他协议,新浪科技也收到了一份百度与医疗健康内容平台独家合作的补充协议。该协议名为《医疗健康内容合作协议关于独家合作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独家合作补充协议”),协议甲乙方为百度与某互联网医疗健康内容平台。
据悉,百度与该互联网医疗健康内容平台此前签署了《医疗健康内容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网传的独家合作补充协议是对原协议的补充。
独家合作补充协议对原协议做了几条补充,其中核心信息提到,乙方某互联网医疗健康内容平台将其享有完整著作权或相关授权的内容通过甲方的“医疗权威资源”平台提交后,即视为乙方将该内容独家授权给甲方在其产品进行展示和使用。该独家内容在合作期内仅允许在乙方站内和甲方使用,乙方不得将提交内容提供给第三方使用。若同样内容在乙方站内有展示,乙方需要在爬虫协议内明确禁止除甲方以外网站的抓取。
协议还提到了历史数据处理方法: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已经提交给甲方的内容,乙方可在其自身网站保留与甲方合作的内容。但是,如除甲乙方之外的第三方使用合作内容的,乙方应保证该内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部下线。
新浪科技据此询问百度,其回应称,在独家合作协议签署中,双方完全是平等、自愿的,不存在强迫的情况,且独家合作的范围仅限于资源方主动通过合作通道提交给百度的共建数据。独家合作范围内的数据内容,将按照双方约定禁止第三方索引、抓取。百度方还表示,在互联网领域,资源方与平台进行内容共建或独家合作,是非常常见的现象。
律师解读:独家合作协议是否构成垄断?
而至于网传的“垄断”说法,百度予以了否认。也就是说,该独家合作协议并非百度与医疗健康内容平台合作的必要条件。
至于不签署独家合作协议,对医疗健康内容平台有什么影响?百度方面表示,不签署独家合作,不影响搜索,同等条件内容下参与独家授权合作的资源方会获得更好的展示和分成权益。
在接受新浪科技采访时,对于该独家合作补充协议,韬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王立岩表示,仅从这一个合同来看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垄断,“简单说,垄断的前提需要在某种程度上形成市场控制,所以直观来看至少是有一定规模性的,之后还要进入假定垄断者测试等复杂认定环节,不能仅从一份简单的合作协议定性判断。”
不过,百度此前受到医疗方面的垄断投诉较多。2018 年 11 月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对百度的垄断投诉仍在调查,“去年和今年都有针对百度的投诉,尤其是百度医疗,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我们还在持续调查。”
这也与国内搜索市场中,平台占比有很大关系。
据悉,百度在中国搜索市场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根据美国网站通讯流量监测机构 StatCounter 数据,2018 年 12 月,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百度搜索占有率超过 70%,其他搜索引擎,神马搜索占 15.62% 份额,搜狗(360 搜索)占 4.74%,好搜占 4.54%。
专业垂直类医疗内容平台缘何要被“二选一”?
据了解,百度与互联网医疗信息平台之间主要基于搜索在合作。用户在百度搜索关键词并得到搜索结果后,往往都会点击进入第三方网站。
2018 年,百度就表示搜索引入数千万条医疗权威信息,一方面,对提供内容的平台和医生进行相应的认证,并且通过特型卡片的方式保证这些结果的优先展现;另一方面,制定内容生产标准,并给予优质内容相应的排序和流量支持。
也就是说,像春雨医生、妈妈网、平安好医生这样较为专业的医疗垂类内容提供方,是医疗健康类搜索的核心资源。
这对其他搜索平台来说也是。此前很多第三方网站因为加了太多的广告内容,使得搜索体验差,为了保证用户搜索体验,搜索平台都在与专业资源方合作,确保搜索安全和提升用户体验。
对搜索平台来说,医疗健康内容资源一直是强需求,是用户获取健康信息的重要入口,加上政策和行业导向。因此,专业向的医疗健康内容平台成为各大搜索平台争取的香饽饽。(雪梅)
以下为百度回应原文:
1、内容生态建设是提高搜索内容质量的必然要求。2017 年 7 月,百度启动医疗垂类权威性数据共建项目,通过:建标准(权威度、质量度标准);给权益(权威文章、视频、语音、问答等特型运营卡片,以及优化策略等);给指导(根据百度大数据挖掘需要生产的内容关键词及标题);建通路(搭建权威内容提交通路,非百度主动抓取)等方式,帮助资源方一起共建高质量数据。
2,经过近两年的持续运营,百度与资源方一起共建了权威数据约 6000 万条。资源方也因为参与这些权威内容建设,获得合作分成。
3,从 2018 年下半年开始,百度发现友商在盗用百度与资源方合作共建的数据。为保护百度及资源方利益,保障医疗垂类权威数据生产的可持续发展,经与资源方沟通,百度将与资源方的合作升级为独家合作,并签署独家合作协议。
4,在独家合作协议签署中,双方完全是平等、自愿的,不存在强迫的情况。且,独家合作的范围仅限于资源方主动通过合作通道提交给百度的共建数据。独家合作范围内的数据内容,将按照双方约定禁止第三方索引、抓取。该内容数据量为数千万篇,而目前搜索引擎可抓取收录的相关数据量为数十亿篇,并不存在百度意图垄断医学科普、损害行业生态的可能性。
5,在互联网领域,资源方与平台进行内容共建或独家合作,是非常常见现象。例如,在网络音乐领域,平台方会通过与唱片公司签署独家协议,成为版权音乐内容的独家提供方;在新兴的小视频、直播等领域,大量网络红人与平台签约,独家发布视频、进行直播。
责任编辑:鲍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