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十章可得知,现阶段北交所强制退市分为四个等级:(例举部分)
(一)上市公司连续 60 个交易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交易类强制类退市:
1、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2、股东人数少于200 人等。
(二)财务类退市: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5000 万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5000 万元;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等。
(三)规范类退市: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 2 个月内仍未披露;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此后股票停牌 2 个月内仍未改正。
(四)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如:涉及国家安全、虚假陈述、虚假记载等。详情可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相关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