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主要分为四种基本职能,有流通手段与贮藏手段,还有价值尺度与支付手段。货币的本质是抽象的,因而货币的形式有多种,马克思曾经提出货币有两种最基本的职能,分别是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货币的其他职能基本上是这两个最基本的职能的衍生品。
货币职能区分与解释
1、价值尺度:价值尺度可以衡量一个商品的价值大小,也可以反映在商品交易过程中货品与商品之间的关系,这就是在货币逐渐统一为金属货币或纸币后,衍生出的一种职能;
2、流通职能:简单的来说,流通职能就是在货币在商品流通的过程中,充当媒介的职能,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不是随意确定的,而是要根据市场上商品的价格、一年中商品的总流通量和货币流通的平均速度来判断,如果随意的分发货币,则会破坏社会秩序,弱化货币流通手段的职能;
3、贮藏手段:货币不仅拥有购买力,而且人们可以将其购买力永久的储存起来,当持有货币者想要将此财富储藏起来的时候,就是货币发挥储藏手段的时候;
4、支付手段:与流通手段不同的是,当货币被用来支付薪水、国家税务、房子租金时,就是正在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支付手段的职能是建立在价值单方面转移的情况下的,如果支付双方的某一方未能到期还债,那么支付手段可能会面临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