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条件

创业板上市条件如下: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最近两年持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超过一千万元,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超过五千万元;

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超过二千万元;

4、发行人注册资本已经足额缴纳;

5、发行人应主要经营一种业务,最近两年主营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6、发行人股权清晰,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7、发行人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8、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9、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

10、发行之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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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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