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自2018年出台以来,就一直饱受争议。
前不久,荷兰的一位祖母就因为在 Facebook 上传了自己的孙子照片,遭到了母亲的投诉,最终的裁决结果是,如果祖母在十天内未删除,还将面临每天被处以50欧元 (400人民币)、最高1000欧元 (8000人民币)的罚款。
在数据保护日益收紧的当下,谷歌的日子也不怎么好过。
最近,法国行政法最高法院已驳回谷歌去年因未向其用户说明如何处理个人信息而必须支付5700万美元罚款的申诉。
6月19日,法国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审判结果,确认了数据监管机构 CNIL 先前的调查结果,即谷歌并未向安卓用户提供 “足够清晰”的信息提醒,这就意味着,谷歌没有获得将用户数据用于目标广告的合法性同意。
考虑到谷歌违规的严重性和持续性,5700万美元的罚款数额也是有理有据的。
更重要的是,法院还确认了法国国家监管机构对谷歌的管辖权。
基于 GDPR 相关条例,谷歌所面临的数百万美元罚款是迄今为止针对科技巨头开出的最高罚单,这一事件也将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主要是对那些担心 GDPR 能否发挥预期作用,以监督平台功能的人来说。
尽管这笔罚款与谷歌母公司 Alphabet 的全球收入相比可能显得微不足道,但谷歌在未来也将在如何收集用户数据及其广告定位底线上做出相应的调整。
根据 GDPR,如果公司利用用户的个人数据,必须要征得个人的同意,也就是说,这不能强制性进行。这也是法国法院做出裁决的关键依据所在。
谷歌发言人针对法国法院的裁决结果,发出以下声明:人们期望了解和控制个人数据的使用方式,目前我们已经投资了行业领先的工具来帮助实现这两点。这个案例不是关于个性化广告是否需要同意,而是关于应该如何获得同意。根据此决定,谷歌也将审查内部还需要进行哪些更改。
除此之外,法国数字版权组织 La Quadrature du Net 此前针对估计提起的诉讼也于当日宣布获胜,这也是 GDPR 代表1.2万名公民对科技巨头或将做出的一系列制裁中的首个。
发言人表示,“针对谷歌、Facebook、苹果和微软的其余投诉仍在爱尔兰进行调查。不管结果如何,这都是 GDPR 的初衷和对公众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