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8 日消息,《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 10 月 1 日起实施。
获悉,标准规定,电子烟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 20mg / 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 200mg。对雾化物杂质和污染物中如重金属、砷等进行了限量要求。明确了雾化物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和最大使用量。并要求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
届时所有水果味电子烟将下架,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
2022 年 4 月 8 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了 GB 41700-2022《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相关技术机构制定。标准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了电子烟、雾化物等相关术语、定义;二是对电子烟设计和原材料的选用等提出原则要求;三是对电子烟烟具、雾化物和释放物分别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并给出了配套的试验方法;四是对电子烟产品标志及说明书进行了规定。
另外,今年 3 月份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的公告,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关于销售管理,《办法》提到,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