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5 日消息,据第一财经报道,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在第十一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表示,数字人民币属于特殊动产,同时数字人民币也是典型的消费物。
“即便运营机构破产,用户钱包内的数字人民币也不纳入破产财产,不受‘零点法则’影响。此外,数字人民币是央行货币,央行是流动性的最终提供者,使用央行货币进行货币结算可以更好的保障结算最终性。”穆长春强调。
所谓“零点法则”,是指破产宣告从破产宣告之日的零时起开始生效的破产法规则,所产生的后果是当日凌晨至宣告破产时这段时间内的所有交易都是无效交易。
穆长春强调,数字人民币天然具有结算最终性,不受“零点法则”的影响,具有法律确定性。这是因为数字人民币具有物权属性,用户享有钱包内数字人民币的所有权,用户钱包内的数字人民币不属于运营机构资产,不计入运营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同时,从数字人民币系统层面看,一旦支付指令通过有关系统验证,便具有无条件执行和不可撤销的特点,支付结算完成的时点即为所有权转移完成的时刻,保证了支付结算的最终性。
了解到,数字人民币试点启动以来,已经在批发零售、餐饮文旅、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领域形成了一大批涵盖线上线下的应用模式。对于数字人民币未来的发展,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近日透露,要推进数字人民币体系的标准化建设,实现数字人民币体系与传统电子支付工具的互联互通,让消费者可以“一码通扫”,商户也不用增加成本即可支持各类支付工具。
范一飞说,目前,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实践证明,“双层运营”架构是构建开放型数字人民币生态的最优方案。一方面,人民银行通过实施中心化管理保证对货币发行和货币政策的调控能力,另一方面,人民银行为商业机构提供开放、中立、可信与稳定的基础设施。在此过程中,既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也不能忽略“公共品”这个基本属性。
范一飞表示,为了实现数字时代的“钱同币、币同形”,要从信息交互、业务流程、技术规范等维度加快推进数字人民币体系的标准化建设。具体来讲,要推动数字身份、报文规范、二维码制、蓝牙和 NFC 等方面规范和标准的统一,实现数字人民币体系与传统电子支付工具的互联互通,让消费者可以“一码通扫”,商户也不用增加成本即可支持各类支付工具。此外,为避免用户信息泄露,消除数据安全隐患,也需要统筹组织各方对相关技术进行升级加固,提升安全防护水平,保障支付的安全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