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员工侵占工时费,法院判退赔 763 万元 5 月 13 日消息,近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一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于某在 4 年间,利用其在联想公司工作的职务之便,伙同被告人梁某、刘某等人通过修改顾问简历、抬高顾问工时标准等方式,侵占联想公司工时费 990 万余元。 于某于 2020 年 12 月被抓获归案,后梁某、刘某也于同月向公安机关投案。 最终法院判于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判处梁某和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其中刘某缓刑二年;责令三人在各自涉案金额范围内向联想公司退赔人民币 763 万余元。 Published by 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 View all posts by 风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