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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10 日消息,5 月 9 日,北京市教委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及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了解到,《通知》明确,教育移动应用不得为未经许可的机构(或个人)提供平台(或功能)用于开展学科类培训。教育移动应用不得提供和传播惰化中小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拍照搜题”等功能。不再受理学前线上培训教育移动应用备案申请,已备案的予以撤销。
此外,《通知》还明确将教育移动应用分为学科培训类(中小学学科)和非学科培训类(非中小学学科)两种类型。
其中,教育移动应用中含有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内容,并通过教育移动应用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学生提供以上学科培训服务的教育移动应用统称为“中小学学科培训类教育移动应用”(简称“学科培训类”)。
教育移动应用中不含有以上学科培训内容,主要面向中小学生提供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 (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教育教学管理、家校沟通等内容,以及面向非中小学生提供教育服务内容的教育移动应用则统称为“非中小学学科培训类教育移动应用”(简称“非学科培训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