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6 月 3 日早间消息,据外媒报道,本周二,谷歌在一项拟议的集体诉讼中被起诉,诉讼指控这家互联网搜索巨头通过设置为 “隐私”模式的浏览器、大范围跟踪用户的互联网使用情况,从而非法侵犯了数百万用户的隐私。

这起诉讼要求 Alphabet 公司至少赔偿 50 亿美元,同时指控就算用户使用了谷歌所谓的 “隐身模式”,但他们在网上浏览的内容和地点等信息仍然会被谷歌收集。

谷歌没有立即置评。

诉状称,无论用户是否点击了谷歌推送的广告,谷歌都可以通过谷歌分析(Google Analytics)、谷歌广告管理器(Google Ad Manager)以及其他应用程序和网站插件(包括智能手机应用程序)秘密收集用户数据。

此举有助于谷歌了解用户的朋友、爱好、最喜欢的食物以及购物习惯等等信息,甚至是他们在网上搜索各种隐私内容的种种细节。

这起集体诉讼指出,谷歌 “不能再继续利用电脑或手机从几乎所有美国人那里秘密收集未经授权的数据”。

尽管用户可能会将 “隐身浏览模式”视为一个保护私人信息的避风港,但计算机安全研究人员长期以来一直担心,谷歌及其竞争对手可能会通过跟踪不同浏览模式下的用户身份,将隐身浏览模式和普通互联网浏览模式产生的数据结合起来,以扩大用户的个人资料。

诉状称,拟议的诉讼内容可能包括 “数百万”自 2016 年 6 月 1 日以来以 “隐私”模式浏览互联网的谷歌用户。

对于谷歌违反联邦窃听和加利福尼亚州隐私法的行为,这起集体诉讼要求谷歌向每位用户赔偿 5000 美元或实际损失的三倍金额,以较高者为准。

Boies Schiller & Flexner 律师事务所的 Chasom Brown,Maria Nguyen 和 William Byatt 代表 Google 用户,向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的联邦法院提起了诉讼。

本案是 Brown 等人诉谷歌有限责任公司,加利福尼亚州北部地区美国地方法院,第 20-0366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