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征信记录几年消除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个人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可以通过三个途径。一是向商业银行申请信用卡或贷款时, … Continue reading 不良征信记录几年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