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不得用以抵押。 因此公立学校无法以自身教育设施来获取抵押贷款,但并不意 … Continue reading 公立学校怎样作为主体贷款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不得用以抵押。 因此公立学校无法以自身教育设施来获取抵押贷款,但并不意 … Continue reading 公立学校怎样作为主体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