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金也叫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仍然生存时,保险公司依照契约所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保险金的给付是以生存为给付条件,因此,生存保险以储蓄为主,亦被称为储蓄保险

生存金一般出现在分红险万能险、年金险等寿险产品中,这些保险产品大多具有生存金返还功能。

生存金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1、生存金是以被保险人满一定时期仍生存为保险金给付条件,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则没有任何给付,也不退还保险费。因此,保险公司给付满期生存者的保险金,不仅包括其本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和利息,而且包括在满期前死亡者所缴纳的保险费和利息。

2、生存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被保险人一定期限之后的特定需要,例如子女的教育资金、婚嫁金或被保险人的养老金,具有储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