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时有逾期偿还信用卡欠款行为的,发卡行是有权收取一定违约金的,所以违约金一般由于还款逾期产生的。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用卡业务有关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发卡机构对信用卡逾期债务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打印透支情况表。对透支超过一个月仍未还款或透支超过限额的持卡人,提出止付,收回信用卡。

二、查阅上述持卡人的申请材料及签订的有关协议。如其交存保证金或设置有价单证抵押,发卡机构须依协议规定以保证金或抵押的有价单证首先进行清偿,不足部分,发卡机构向保证人(单位)发出索款通知,限期保证人(单位)还款。如未有保证金或有价单证抵押,发卡机构应向保证人(单位)索款。

三、保证人(单位)不履行还款义务,发卡机构应向有关司法部门提请讼诉调解。

四、经过司法部门调解或处理后,透支款项仍未清还,发卡机构可向有关保险公司进行补偿,或根据有关规定,做呆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