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第四套人民币的100元、50元、10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于2018年5月1日起停止在市场上流通。第四套人民币的1角、5角纸币仍然继续流通,市民仍然可以正常使用。

为了保证市民持有的停止流通人民币得到及时兑换,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表示,目前已经组织北京地区银行对兑换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根据安排,从2018年5月1日到2019年4月30日是为期一年的集中兑换期,此期间所有办理人民币现金业务的银行网点都可为市民办理兑换。集中兑换期结束后,由特殊现金业务承办网点长年办理第四套人民币的兑换。

无偿兑换停止流通人民币是银行的法定义务。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称,如果市民遭遇银行拒绝、推诿兑换停止流通人民币,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举报,金融消费者保护热线电话为:12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