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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d可以新农保报销吗?

安县于2010年6月起根据国家及省市文件要求,将儿童白血病、肾功能衰竭等20种疾病作为重大疾病保障,进行特殊报销政策,2010年6月-2013年2月,肾功能衰竭是按照报销要求在符合临床路径及限额的基础上,实行55%的比例进行报销。

从2013年2月起,安县执行《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7号)文件要求。在这份文件中,终末期肾脏病作为重大疾病报销,适用对象:以终末期肾脏病(icd-10:n18.0)为第一诊断的患者,采用维持性血液透析,在一年内发生的血液透析的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范围。

支付条件:治疗过程需严格按照《终末期肾脏病常规血液透析治疗临床路径(2011年版)》执行,方可实行按病种付费。

支付标准:支付费用包括患者全年血液透析的门诊治疗的治疗费用,不包含药费、放射费、化验费等。医院应在限额支付标准内收取血液透析的费用,其中三级医院相应限额内费用的70%,二级医院相应限额内费用的75%由新农合基金支付。门诊治疗费用的限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支付标准5.46万元,新农合支付3.82万元,二级医院支付标准4.55万元,新农合支付3.41万元。

治疗、报销与结算流程为:重大疾病患者携带参合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四川省重大疾病新农合定点诊治登记表》等到定点救治医院就诊,定点救治医院审查患者参合信息,对确诊为按病种付费范围的重大疾病患者,开具入院通知单,标注“新农合重大疾病”,按重大疾病类别进行管理。病人将该表交安县民政局及县新农合中心进行审核及备案。

2013年2月起,安县为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将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及不符合临床路径、限额收费、限额支付条件患者的报销办法调整为不扣减起付线及自费部分,按照医药总费用的55%比例进行报销。

徐女士母亲患病住院按照55%的比例进行报销,可能主要存在以下两个原因:一、未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填写《四川省重大疾病新农合定点诊治登记表》,并到县民政局及县新农合中心审批备案;二、不符合“川卫办发〔2013〕7号”文件要求执行临床路径及限额收费、限额支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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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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