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备案建设单位要做什么?
人防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在参与工程验收时,应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管:
1.是否满足竣工验收条件;
2.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验收内容是否正确;
3.工程实物质量有无重大缺陷;
4.质量保证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5.竣工验收文件以及竣工验收人员签字、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责任人签字手续是否齐全;
6.质量责任终身制档案是否建立等;
7.人防部门及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整改问题是否按有关规定整改完毕。
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向人防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施工许可证;
3.人防工程立项批复;
4.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5.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7.施工单位签署的人防工程质量保修书;
8.工程款支付证明;
9.屏蔽、密闭等性能检测与设备系统试运行检测资料;
10.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方案;
11.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2.人防工程竣工申报表(一式三份);
1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人防工程验收时间什么时候?
人防工程验收时间规定:
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向质监站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表21),告知质监人员监督检查竣工验收情况;
2、竣工验收应符合《XXXX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条件,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除参建各方参加外,本项目应告知XXXX市人防办参加。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人防质监站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22)及全套人防工程竣工资料档案。
4、人防质监站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防主管部门提交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人防主管部门冒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进行备案。
5、一般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出具人防主管部门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证明书》。指挥所等涉秘的重要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人防地漏需要人防备案吗?
需要。
防防爆地漏验收要求带当地备案证,要符合人防验收要求,地漏在人防验收上要求是很严格的。
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时间要求?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3第18号)第三十八条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接受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为什么人防车位可以网签和下证?
不可以网签和下证
人防车位是指人防工程所改建成的地下停车位。依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也不进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基于人防工程的重要性,一般产权也不能登记为开发商或个人。开发商拥有使用权,但没有买卖权利。个人只能租用人防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