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备案证(信用证备案)

出口货物单证哪些要备案?

要求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出口货物单证包括: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明细单,又称货物出运分析单或者信用证分析单;   3.出口货物装货单,又称“关单”;   4.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5年。备案单证应是原件,如无法备案原件,可备案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备案方式包括两种:   第一种是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并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适用于以下企业:   1.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或D级;   2.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   3.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情况的;   4.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不满1年的;   5.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第二种是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不必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但必须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备案单证存放处栏内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如企业内部单证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   《通知》规定,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不能提供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除按照《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处罚外,还要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未办理退(免)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并视同内销货物征税。

平行进口车如何开信用证?

开证条件:

1、有进出口经营权,在《进口付汇名录》内或持有《进口付汇备案表》。

2、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财产处置权,财务制度健全,资信良好,且履约能力强。

3、进口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若属国家控制商品须提供相应批件。

4、提供规定比例的保证金。

所需材料:

1、《开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首次开证时需要)、进出口合同(代理开证协议)、进口许可证

3、保证金入帐证明或其他担保文件等材料。

如何做商检备案流程?

1、商检机构受理报验。首先由报验人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这一过程即是备案。商检备案需提供的资料有: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正本,银行开户行,账号,联系人,联系方式。之后提供有关的单证和资料,如外贸合同、信用证、厂检结果单正本等;商检机构在审查上述单证符合要求后,受理该批商品的报验;如发现有不合要求者,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有关条款。

2、抽样。由商检机构派员主持进行,根据不同的货物形态,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抽取样品。报验人应提供存货地点情况,并配合商检人员做好抽样工作。  

3、检验。检验部门可以使用从感宫到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等各种技术手段,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形式有商检自验、共同检验、驻厂检验和产地检验。  

4、签发证书。商检机构对检验合格的商品签发检验证书,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

境外支付备案流程?

1、有如下两种情况:(1)如果企业同时一次支付几个小合同,单笔合同金额不超过5万美金,但是合计超过,是需要备案的。如果合同之间有关联,签订的主体是同一个,加总超过5万美金,需要备案。(2)如果合同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单个合同不超过5万美金,不需要备案。您企业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具体判断。2、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 (不含等值5万美元)特定外汇资金的,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应表格和资料,税务机关予以备案。国税业务。 县级业务。报送资料(1)《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3 份。(2)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只在首次对外支付时提供) 。外汇指定异行办理售汇和付汇后, 应当在相应的有效凭证和有效商业单据上签章后留存备查。外汇指定异行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每日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和规定的买卖差价幅度,确定对客户的外汇买卖价格,办理结汇和售汇业务。从外汇帐户中支付或者购汇支付, 应当在有关结算方式或者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不得提前对外付款;除用于还本付息的外汇和信用证/保函保证金外,不得提前购汇。为使有远期支付合同或者偿债协议的用汇单位避免汇率风险, 外汇指定银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人民币与外币的远期买卖及其他保值业务。易贷贸易项下届口,未经外汇局批准, 不得购汇或者从外汇帐户支付。经营外汇业务的异行应当按照规定向外汇局报送结汇、 售汇及付汇情况报表。外汇指定银行应当建立结售汇内部监管制度,遇有结售汇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当地分支局报告。境内机构应当在其注册地选择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按照本规定办理结汇、购汇、付汇业务。境内机构在异地和境外开立外汇帐户,应当向外汇局申请。外商投资企业经常项下的外汇收入,经批准可以在注册地选择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外汇结算帐户。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和有结汇、购汇、付汇业务的境内机构, 应当无条件接受外汇局的监督、检查,并出示、提供有关材料。对违反本规定的,外汇局可对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处罚;对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的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外汇局可对其处以暂停结售汇业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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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