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6 日消息,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 2018 年 5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9 日期间的部分进口 A 级汽车,共计 1691 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组合仪表控制单元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偏差,组合仪表中后雾灯的标志可能不满足国家标准中关于后雾灯符号的规定。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升级仪表控制单元软件。
本次召回属于 2024 年 6 月 7 发布的《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汽车》召回活动的扩大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