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3 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今日联合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在自愿申报、组织评估基础上,确定了 20 个城市(联合体)为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
附试点城市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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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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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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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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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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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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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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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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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 — 桐乡 — 德清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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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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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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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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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十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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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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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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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 — 三亚 — 琼海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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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
据此前报道,今年 1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期为 2024~2026 年。
《通知》指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统筹谋划、循序建设”的原则,建成一批架构相同、标准统一、业务互通、安全可靠的城市级应用试点项目,推动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和云控基础平台建设,提升车载终端装配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系统架构设计和多种场景应用,形成统一的车路协同技术标准与测试评价体系,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促进规模化示范应用和新型商业模式探索,大力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