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什么(单位证照复印件)

单位作证的形式要求

单位不能作证。单位作为一种组织机构,它本身并不具有感知事物的能力,单位不是刑事诉讼中规定的证人,所以是不能作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1.去税务申请变更财务负责人需要带什么资料?

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1、营业执照;

2、变更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

3、国家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税务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证件。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要变更财务负责人需要的资料:

1、新财务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2、新办税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3、单位公章。

4、网上下载或当场填写《税务登记变更单》一式两份。

5、新的财务负责人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注意,以上填写的资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提交的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相符”、签名日期。

窗口人员审核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原则是提供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

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核准后,报有关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予以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填发的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扩展资料

管理规定

1、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对同一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应当采用同一代码,信息共享,一般情况下从事工商行业者税务登记由国税办理,从事其它行业的税务登记由地税办理。

2、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

3、 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4、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6、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7、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参考资料来源:

银行大堂经理为什么要复印储户的存单和身份证?

这个行为是不对的,不能让大堂经理复印储户的存单和身份证,即便要复印,也需要客户自己去完成这个事。如果银行大堂经理复印储户的相关信息,这是违规行为。

如果是银行的业务员在办理存单的时候复印身份证和存单,这个是正常的,因为他们需要留存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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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