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讯 6月15日上午消息,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发文称,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了一起国内两家知名车企之间因大量员工“跳槽”引发的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纠纷上诉案。该案原告索赔额高达21亿元,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约6.4亿余元,创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
据了解,涉案的国内两家知名车企为吉利控股集团与威马汽车。根据法庭发文内容,吉利集团旗下公司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先后离职赴威马汽车关联公司工作,其中30人于2016年离职后即入职。2018年,吉利集团发现威马旗下多家公司以上述部分离职人员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利用涉案技术秘密申请了12件实用新型专利,且威马方在没有任何技术积累或合法技术来源的情况下,在短期内即推出威马EX系列型号电动汽车,涉嫌侵害吉利方涉案技术秘密。
2018年,吉利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威马方停止侵害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21亿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地以不正当手段大规模挖取新能源汽车技术人才及技术资源引发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件。本案以2019年4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日为界,对威马方2019年5月至2022年第一季度的侵权获利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而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的侵权获利只计算补偿性赔偿数额。经计算,威马方应赔偿吉利方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约6.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