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5 日消息,苹果公司在欧盟地区开放第三方应用市场,允许开发者通过第三方替代商店或网页提供应用安装,不过相关应用依然受到“苹果税(核心技术费)”的限制,如果一款应用年安装量超过百万次,开发者需要就下载量超出部分向苹果公司缴纳 0.5 欧元(约 3.885 元人民币)一次下载量的费用。
相关问题引起了不少开发者批判,认为苹果公司“吃相难看”,此类“按下载量收费”的做法违背了“欧盟初衷”,而且无法保证恶意竞争者“刷友商应用下载量”问题,而近日苹果公司悄悄更新了授权费政策,允许没有任何收入的开发者“无需缴纳授权费”。
苹果公司表示,如果开发者没有任何收入(只分发免费应用 / 应用内不含内购也不能通过技巧绕过苹果公司支付门槛),则不需要向苹果公司缴纳“核心技术费”,此条件“旨在让学生、业余爱好者和其他非商业开发人员创建流行的应用程序”,但开发者必须每年都需经过审核确保他们处于“非商业状态”。
而对于年收入低于 1000 万欧元(备注:当前约 7770 万元人民币)的“初创公司”,苹果公司现对此类开发者制定了三年扶持流程,在开发者 / 开发商同意苹果新的 AppStore 政策的情况下,如果应用程序或游戏突然爆火并超过百万安装量,苹果公司将就开发商规模决定是否收取核心技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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