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今日说法”报道,国内某知名短视频平台报警称,有人在网络上售卖一款视频搬运软件,使用软件的人可以绕过平台的审核机制,一键“搬运”窃取他人作品非法转载投稿。
浙江台州警方经过调查,抓获一名 90 后程序员周某,周某对开发视频搬运软件之事供认不讳。
据周某交代,这款软件主要用于非法搬运视频,支持视频镜像,去水印,草稿替换,摄像头替换等功能,修改后的视频支持在快手、抖音、哔哩哔哩、小红书、西瓜视频等主流视频平台一键发布,从而协助他人实现账号“快速涨粉”目的。
IT之家注意到,从 22 年 5 月到 23 年 3 月份,周某累计获利 700 多万元,目前周某已被判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5 年;而负责软件销售的从犯陈某被判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3 年 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