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了一下,了解了下会计方面的术语:
冲销的概念:
在账务处理中,冲销就是将两个因素一样,形成的原因一样,但由于记账错误形成的两笔分录进行对冲 ,以便将原来的错误处理完毕而做的工作, 找到不对账的原因及对应的科目,然后对错误的科目进行正负对冲就行了,然后再做正确的,比如“+1”与“-1”就是对冲,就平了,一切为零,然后再做个正确的分录就把账平了。
红票的概念:
发生开具这种发票的情况是:
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并向购货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了退货或销售折让的事项。
并且:购买方已付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做帐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回的情况下,
销售方收到购买方“进货退回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红票就是负数发票,从今年1月起国家对负数发票的开具作出了重大改变,
红字发票开具的要求:
《规定》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规定》第十六条: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规定》第十八条: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规定》第十九条: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