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5 日消息,3 月 14 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沈阳市 2024 年春季汽车消费补贴新闻发布会。
自 2024 年 3 月 15 日起至 3 月 31 日,对在纳入沈阳市国家统计网直报单位库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发放总额 8000 万元的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期间,每位车主只可享受一次补贴政策。
消费补贴以“云闪付”App 红包的形式发放,按购车发票金额分为 4 档,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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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 5 万元(含)-10 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 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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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 10 万元(含)-20 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 3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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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 20 万元(含)-30 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 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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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 30 万元(含)以上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 6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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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上述各档基础上增加发放 1000 元。
附申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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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手机等电子设备上下载“云闪付”App 并使用购车者本人手机号码、身份信息完成注册。进入“云闪付”App 首页,搜索小程序“沈阳市汽车消费补贴”,进入后点击“授权登录”,同意授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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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提示,准确、清晰上传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②购车人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③机动车登记证书(绿本第一页和第二页)。审核过程包括初审、复审两个程序,审核通过后 15 个工作日内,消费补贴发放至消费者本人“云闪付”App – “我的” – “红包”- “专享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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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核通过后,“云闪付”App 会显示“复审通过”,消费补贴按批次发放至消费者本人“云闪付”App 红包内并有短信通知提醒。消费者收到消费补贴到账短信通知后,可查询本人“云闪付”App-“我的”-“红包”-“专享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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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享红包”自发放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过期未使用的红包自动退回市商务局指定账户。“专享红包”支持线上线下扫码使用。由于个人原因,经与商家交易的红包在有效期外退回的,市商务局不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