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3 日消息,苹果公司近日遭到集体诉讼,原告认为 iCloud 用户支付的云存储价格过高,违反了反垄断法。
根据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方法院 3 月 1 日公示的集体诉讼申诉书,原告指控苹果公司违反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Sherman Act)和《克莱顿反托拉斯法》(Clayton Act)。
从报道中获悉,这份集体诉讼申诉书共有 37 页,由律师事务所 Hagens Berman 代表原告 Julianna Felix Gamboa 提交,认为苹果公司基于 iOS 的云存储政策涉嫌“非法垄断”。
原告认为苹果公司要求 iPhone、iPad 等用户只能使用 iCloud 产品来备份某些文件类型,其中包括应用程序数据和设备设置等内容。
原告认为:“这种限制消费者选择的做法没有任何技术或安全方面的理由,这种限制竞争的目的和效果似乎是为了确保苹果公司 iCloud 产品的垄断地位。”
原告认为苹果公司自己也承认,云存储应该与存储的内容无关,对所有文件内容的处理方式都是一样的,只是字节的集合。原告还提到了苹果智能手机的主要竞争对手三星,三星向消费者提供了 Samsung Drive,但同时也让消费者可以选择向 Google Drive 进行完全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