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可以互相调动吗?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可以互相调动。
注册会计师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或离开原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应当办理转所手续。
注册会计师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与分所(含分所与分所)之间调动时,其注册会计师关系的变更,按本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应当将其注册会计师关系转入分所。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注册会计师关系转入分所的,应当报分所所在地注协备案。
2021年估价师评估协会什么时候年检?
一、关于执业会员年检
(一)年检对象
2020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入会(以中评协公告为准)的执业会员均应参加年检。
执业会员通过其所在的资产评估机构,向市评协提交年检材料;执业会员关系在资产评估机构分所的,通过分所向市评协提交年检材料。
(二)年检内容
1、是否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2、是否按规定履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3、是否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满12个月;
4、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及离所备案手续;
5、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并符合财政部令第97号第十条规定;
6、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是否按规定报送本人诚信信息;
8、中评协及市评协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年检要求
1、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落实本机构的年检工作,保证上报年检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市评协将对资产评估机构上报的年检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抽查核实。
2、各资产评估机构组织本机构资产评估师,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管理平台—执业会员模块,核对本机构资产评估师信息及人数,修改完善执业会员身份证号(15位升级18位)、政治面貌、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3月25日之前完成)。
3、市评协对参加年检的资产评估师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对符合各项规定的资产评估师,予以通过年检;
(2)对违反有关规定但不符合取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条件的,暂缓通过年检,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在期限内完成改正的予以通过年检,未完成改正的不予通过年检。因不符合《资产评估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的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条件而不予通过年检的,应当变更其登记类别;
(3)对违反有关规定,符合取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条件的,不予通过年检。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师,可由本人直接向市评协提交年检申报材料:
(1)已经离开本市原所在评估机构,尚未加入其他评估机构或拟办新评估机构;
(2)协会代管(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未满12个月)。
5、资产评估机构应对本机构的资产评估师基本情况和年检工作开展情况写出总结报告,其中应说明本所年检工作的布置情况、2020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及各项业务收入的完成情况等。
6、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可以由质量监督部门办理吗?
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到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办理。质量监督备案作为建设单位在质监站的备案手续,是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行为进行监督,建设单位应协办理要件到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办理。
备案后直至竣工验收备案完成,质量监督部门会对此类在建项目进行随时抽查,一旦发现违反相关规范对质量造成影响的建设工程施工行为,质量监督部门有权利对该建设项目进行执法行为。
质量监督备案作为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标识牌的前置手续,在整个建设工程项目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办理完成质量监督备案代表着建设工程正式启动,正式开始施工。扩展资料:办理要件: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三份。
(当地质量监督局网站下载)
2、《建设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各一份、五方责任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各一份。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4、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中标通知书。
5、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安监质监备案谁来办理?
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到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办理。
质量监督备案作为建设单位在质监站的备案手续,是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行为进行监督,建设单位应协办理要件到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办理。
备案后直至竣工验收备案完成,质量监督部门会对此类在建项目进行随时抽查,一旦发现违反相关规范对质量造成影响的建设工程施工行为,质量监督部门有权利对该建设项目进行执法行为。
质量监督备案作为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标识牌的前置手续,在整个建设工程项目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办理完成质量监督备案代表着建设工程正式启动,正式开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