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价 调整(价格调整的备案)-编程之家

销售价高于备案价多少属于正常?

销售价和备案价没有规定多少正常,现在不是计划经济时代,毛利率是由市场决定的,销售价也没有规定,一般的差价在10%左右,但没有上、下限。

什么是备案价购房如何知道备案价?

1房子备案价是房地产开发商向物价局提供的所有房源备案价格,在申请预售许可证时要提供,且要对外进行公示,而购房人在查询楼盘的预售许可证的情况时,就能看到相关的房源备案价格,其实就是把楼盘价格在物价局做备案而已。

  2、房屋备案价格是政府为了避免开发商无原则调整价格,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不良冲击的监管手段,开发商在申请预售许可证的时候,会将每套房子进行价格备案。

  3、原则上来说商品房销售价格的变动幅度是不能超过备案价格的5%的,有些地方规定商品房的销售要在备案价以下的,如果商品房的销售价格超过了,那就必须重新备案,否则可能出现无法签约的情况。

开发商改备案价需要去住建局吗?

开发商改备案价不需要去住建局,而是需要去房地局审批办公室,一般备案价格不应超过之前审批通过备案价格上下浮动10%,也就是说涨幅和下跌是有比例要求的,不可以随意更改备案价格,扰乱市场秩序,开发商在申报预售许可证时,应该仔细分析当前市场价格

期房备案价是什么意思?

1、 房屋备案价格是政府为了避免开发商无原则调整价格,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不良冲击的监管制度。开发商会在申请预售许可证的时候,会将每套房子进行价格备案。原则上来说商品房的销售价格的变动幅度是不能超过备案价格的5%,有些地方规定商品房的销售是不能高于备案价的。如果商品房的销售价格超过了,那么必须重新备案,否则有可能出现不能签约的情况。

2、 一般来说房屋的备案价格都会在物价局或者是房管局进行公示。大家想要了解自己所买房屋的备案价是多少,是可以到当地的物价局咨询相关的工作人员,或者是直接查看物价部门备案的“一房一价”公示表。我们可以以登录物价局官网,进行查询。

3、 大家还也可以在房管局的官网上查询。例如登录所在城市的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官网,选择导航栏中的办事大厅,点击个人服务下的商品房项目查询,然后我们输入相关的项目名查询,选择自己想要查询的楼盘,然后点击楼盘表,选择自己购买房屋所在的楼栋、层数、房号,这样就可以看到我们购买房屋的备案价格了。

商品房备案价格与实际售价不符怎么办?

1、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变更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时,必须提交包括预售价格及变动幅度、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及监管协议、预订协议(认购书等)样本等内容在内的商品住房预售方案。预售价格变动幅度原则上不超过5%,具体由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2、预售方案中申报的预售价格变动幅度等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事先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说明,经备案后在销售现场公示。各地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中,应当对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的变动幅度进行限制。对未经备案、预售价格超过预售方案所申报变动幅度的,房地产主管部门暂停办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并责令开发企业限期报备。

3、2011年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SPAN>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福建省物价局同年发布了《福建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该细则第六条:“对于销售许可或者办理现售备案的商品房,商品房经营者应同时向所在地市或县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备当前销售房源价格和标价方式,并在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报备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4、商品房经营者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

二、实际售价与备案价格不符的定性

1、经营者销售商品房时未按备案价格标价的行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我国《价格法》第12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同时经营者销售商品房的标示价格或者销售价格超过备案价格却谎称备案价格的行为,构成价格欺诈。该行为符合《价格法》第14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行为中第4款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2、《价格法》第40条规定,经营者由本法14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由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由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三、实际价格与备案价格不符对购房者的影响及维权

实务中,开发商对于法规政策明码报价的要求,通常未严格执行,很多时候,购房者只能通过销售人员的口头得知自己看中房子的价格,而面对备案价低于实际销售价问题,开发商亦通过重新备案的方式,来规避物价部门的处罚。更有甚者,开发商采用“高报低开”的方式,将商品房备案价格定的原高于销售价,而二者之间的价差就是开发商坐地起价的空间。

对于按揭买房的购房者而言,银行将来对于按揭买房人会依据备案价格进行房产评估,意味着其向银行贷款的金额无形中缩水,从而向买房人发放贷款额度。同时,购房者购房时的房屋价格高于备案价格,则购房者合法的权益收到侵害,意味着购房者花费多于实际价款购买了房产,多支付了一笔“冤枉钱”。

依据《价格法》第41条的规定,消费者对于因经营者为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的,消费者可向经营者要求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还可要求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购房人在买房过程中遭遇到类似情况,可将相关情况向物价局反映,由物价局对开发商的相关违规情况进行认定,由物价局对开发商作出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