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常温常压下,普通纸张的燃点一般在130-255.5°C、183°C、451°F,一些特殊纸张(黄纸、草纸)的燃点在100°C以下甚至更低。

2. 燃点是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外部热源点燃物质表面并保持燃烧一定时间所需的最低温度。可燃物完全暴露在热表面,电热丝内的小点火源(如中等火花放电)和辐射能都可能引起点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