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加入业委会需要报备吗?

不需要专门报备,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向住建局备案时会要求写明成员的政治面貌。

业委会备案证明要盖哪几个章?

1、业委会办理备案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

2、业委会应当建立印章管理规定,并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使用业主大会印章,应当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使用业委会印章,应当根据业委会会议的决定。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业委会需刻制两枚印章,即“业主大会”公章与“业主委员会”公章。

而从实践来看,这两枚公章均由业委会负责保管,在管理和使用上往往极不规范,甚至混乱:

1、有的业委会的公章甚至交由物业公司人员负责保管,这类业委会形同虚设;

2、有的业委会根本不按照规定程序用章,搞一言堂,视《议事规则》与《管理规约》为无物;

此外,对于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按照相关规定,应加盖业委会公章;

但选聘物业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业主大会专题讨论且有双过半以上业主同意后方可签订或者续签;实践中,这类事宜有太多的暗箱操作。

由此,加强业委会公章的管理是个非常重要的事情。

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是为了什么原因?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到当地辖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备案。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委会筹备组自荐人数超过法定人数咋办?

根据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程序需要经过申请成立业主大会、产生筹备组成员、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备案、档案管理制度等九个步骤。

当出现筹备组报名业主人数超额时,可由镇('J街)政府协调选出,两类人群可“优先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