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栏: 涉及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香港CEPA、澳门CEPA)的报关单,填报原产地证书代码“Y”和原产地证书编号。 随附单据栏:

1、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随附单证代码栏填写“Y”,随附单证编号栏的“〈〉”内填写优惠贸易协定代码。例如香港CEPA项下进口商品,应填报为:“Y”和“〈03〉”。一票进口货物中如涉及多份原产地证书或含有非原产地证书商品,应分单填报。

2、未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随附单证代码栏填写“Y”,随附单证编号栏“〈〉”内填写优惠贸易协定代码 +“:”+ 需证商品序号。例如《亚太贸易协定》项下进口报关单中第1到第3项和第5项为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商品,应填报为:”〈0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