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6月,《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发布,我国对奶粉配方的管理由备案制改为注册制。该《办法》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未取得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将不得在境内销售。

所有取得配方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都要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标注注册号

对于部分已经生产的奶粉,国家给出一定的过渡期:2018年1月1日前,经批准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或已向我国境内出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可销售至其保质期结束。

国食注册号只针对婴幼儿配方奶粉,4段不属于婴幼儿配方奶粉,所以是没有国食注册号的。